2021年2月22日《長沙市2020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發布,根據《通知》內容,2021年春季中小學課程設置和教材教輔價格都有相應變化。
中小學新增“人工智能教育”和“編程教育”
記者從長沙市發改委了解,根據教育部辦公廳《關于公布2019年度“智慧教育示范區”創建項目名單的通知》精神,長沙市被列為2019年度“智慧教育示范區”創建名單中。教育部辦公廳《關于“智慧教育示范區”建設項目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》規定:開設人工智能教育課程和實驗項目,以應對教育科技的“零點革命”。2021年春季中小學教材中3-6年級增加“人工智能教育”,7-9年級增加“編程教育”。
教材教輔價格變化
根據《通知》,高中由于適應高考要求而進行課改,教材數量變化,影響書籍費變化。高一年級教材費比2020年春增加8.93元,高二年級則減少16.37元。義務教育階段教材費因省調整價格略有調整,如小學一年級道德與法治下冊2020年春為5.09元,2021年春為5.32元,增加0.23元;增加書籍也使書價總價上升,如小學五年級2020年春223.8元,2021年春增加了“人工智能教育”和“語文素養讀本”(區教育局增設,由區財政出資),書價總費用為271.8元,增加48元。
突出公益性,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
《通知》提出,長沙市城鄉公辦學校、原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行業(部門、單位)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收費,繼續免收課本費、教輔資料費、作業本費,學生只需繳納少量自愿選擇的服務性收費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免收課本費,有條件的地區可參照公辦學校執行。
此外,《通知》要求民辦學校要切實規范收費行為,堅決糾正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問題,杜絕無序收費。禁止民辦學校虛假承諾、虛高收費行為,不得以“包過線”、“包錄取”、“包獲證”、“包就業”為名跟學生及家長簽訂協議,不得以此為名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規定項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。
來源:湖南日報·華聲在線記者 金慧